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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接香港DHL通知,从2012年3月12日起,危地马拉海关对于随货发票内容 未如实申报的进口
货件实施高额罚款。且寄往危地马拉的包裹,随货必须附有正本 清关发票,如发票申报价值等于或超
过1000美金则需提供正本商业发票,并以正式 进口清关程序进行清关。
随货发票内容须具备以下信息:
1.发货人的名字和地址
2.发票出具地点及日期
3.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
4.产品的详细描述,原材料,型号或样式等
5.产品的数量
6.产品的单件及总价
7.买卖双方约定的贸易交易条款
8.货物的毛重(如果可以标识)
请发货人确保随货资料申报正确,否则产生清关延误或一切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。
以上信息请知悉,并相转告知
鑫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客服部
2012-06-22